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申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本年度申报立项文件精神,在申报范围内应特别将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教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自筹经费项目一般不少于1/3,申报省资助的项目是否可转为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请在申报一览表与申报表中注明。
(三)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四)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省经费资助。
(五)对近几年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尤其是已立项的项目研究进展与实施成效好的单位,在省级项目立项中给予倾斜。
三、申报程序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规定,我校本年度申报限额为7项。校内不限额申报,望各学院总结历年申报经验,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择优推荐,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同时,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公布本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拟立项名单。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3月25日12:00前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相关电子文本报送至研究生处。
五、其他: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的稳步提升,望各单位对已立项项目认真梳理,对即将结题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对未能按时结题项目进行有力督促,我处将在本年度进行清理。
联系人:郝晓艳
联系电话:82765848
Email:haoxy@ujn.edu.cn
研究生处
2013-3-13
附件: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申请书(最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