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奖励在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成果形式
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学数字化等等10个类别。
(三)基本条件
1.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 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校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 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检验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 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聚焦服务需求,突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在认真分析总结历届省、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基础上,结合研究生教育当前重点任务、未来发展趋势和各学科教学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培育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先支持教育教学一线、基础扎实、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成果。成果应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
2. 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优先申报。
3. 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单位)推荐申报,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4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个(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
5. 已获省级,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6. 第一完成单位党组织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7.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三、推荐遴选
1. 研究生培养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学院推荐申报或参与联合申报至少一项。
2. 学校组织专家优选教学成果,重点优化完善、辅导,最终时间根据省厅文件确定拟推荐成果终评、公示和上报。
四、工作要求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评审推荐,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积极挖掘、确保将本部门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推荐出来。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材料报送
1.《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电子版,以及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支撑材料一份)。
2. 《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以及纸质版(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一式一份。
以上纸质版由各单位整理汇总后在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tu_liuyy @ujn.edu.cn。
联系人:刘玉玉 杨立洁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