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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袁连旺同学博士学位的公示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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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济大校字〔2021〕117号)文件要求,经建筑材料制备与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研究生袁连旺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决定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异议期为一周(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日),异议期间只受理实名纸质质疑材料,地点:行政办公楼607。




         学位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