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山东  济南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0日 15:5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秋季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济大校字〔2013163)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答辩申请工作

1.答辩申请条件

1)完成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研究生完成预答辩;

2)学费已缴清;

3)已达到基本学制但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至202012月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2016级在职申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答辩申请程序

1)满足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已达基本学制但未满足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提交《济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审批表》。(下载网址:http://yjs.ujn.edu.cn/info/1049/1595.htm

2)学院分类汇总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信息,严格按照所在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其是否满足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培养办;

3)培养办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三、学位申请工作

1.论文答辩

参加论文答辩者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通过答辩申请审核;

2)完成学位论文;

3)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评阅;

4)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2.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申请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符合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要求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实践成果要求。

四、组织工作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本次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受理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五、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学术研究氛围,学位申请工作将依据《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关于<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说明》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望研究生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独立、认真完成论文撰写工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六、2020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二。

七、注意事项

1.未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独立招生平台申请材料,由各平台管理人员收齐汇总、审核无误后,交相应学科(领域)依托学院审核通过后,一并提交学位办;

2.各类填报表格变动较大,请及时下载使用最新版本;

3.存档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填表说明认真、工整、如实填写,填写时应使用签字笔,签字处必须手签。不得改动表格格式,不得出现任何划痕、修改

4.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分委员会严格按照时间表安排工作进度,逾期未能完成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概不受理,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10 20

附一: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图1



附表二: 2020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时间表

工作内容、时间节点

相关人员及需要完成的任务

学位申请人员

导师

研究生秘书及培养单位

培养办/学位办

答辩申请:

1030日前

1、所有申请人员均下载填写《答辩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秘书(一式一份);

2、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填报在校期间成果信息,并请导师及时审核;

3、缴清学费;

4、基本学制内未满足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济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审批表》(一式两份)交研究生秘书。


1、审核答辩申请表;

2、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申请。

1、汇总《答辩申请表》(一式一份)、《济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审批表》(一式两份);

2、提交博士预答辩申请表(一式一份);

3、整理在职申请答辩研究生培养原始纸质材料(含试卷、成绩单、培养计划、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等必修环节材料);

4、审核研究生答辩申请,分类汇总济南大学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答辩申请审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_pyb@ujn.edu.cn) 。

培养办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准备论文送审:

112日前


学位论文严格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要求进行撰写,交由导师审核并改进学位论文。

1、指导并督促研究生完成论文撰写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达到研究生所攻读学科(领域)的博士、硕士学位水平。

2、将审核通过的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统计填写《济南大学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统计表》,电子表发送至研究生秘书邮箱;


1、审查研究生拟申请学位人员的科研成果发表情况,填写《答辩申请审核通过人员暂未达到学位审核标准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到学位办邮箱xwb @ujn.edu.cn

2、汇总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济南大学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统计表》,电子表发送至学位邮箱xwb@ujn.edu.cn)

准备组织论文送审。本学期学位论文100%由校学位办送审。

学位论文盲审:

119日前

1、学位论文盲审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2、盲审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隐去致谢部分内容,所获成果信息中隐去导师和个人信息;

3、论文采用系统评审,需要提交PDF格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选择“评审版”进行上传(博士研究生将按照自评表-盲审论文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并请导师在系统中及时审核;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将论文电子稿发送至导师进行审核(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4、将论文评审费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1、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对不合格者督促其认真修改;

2、将审核通过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盲审论文电子版以PDF格式交研究生秘书(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1、联系专家,组织学院部分论文校内外专家送审;

2、学位论文格式审查通过后,将论文评审费交校学位办公室;

3、汇总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盲审论文电子版交学位办。

1、联系校内外送审专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5名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

2、着手盲审论文的整理及外送工作。

学位论文查重:127

1、根据盲审反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处理办法参见《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将修改后的待检测论文电子稿提交至导师审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选择“查重版”进行上传,并请导师在系统中及时审核;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论文电子稿发送至导师进行审核(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1、参照盲审意见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2、审核研究生提交的待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

3、将审核通过的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查重版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交研究生秘书(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1、及时将论文盲审意见反馈至导师及学位申请人;

2、根据评阅意见经学院同意,组织二次送审,二次送审完成后,并及时将《济南大学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二审论文评阅书一并报送至校学位办;

3、查收汇总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在职工程硕士、留学博士研究生“查重版论文电子稿,发送学位办邮箱xwb@ujn.edu.cn

1、汇总论文送审结果,将论文评审意见尽快反馈至各学院;

2、汇总各分委员会论文二审结果;

3、通报未通过论文送审名单;

4、返回各学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

修改论文:128

1、根据论文检测报告对论文进行修改;

2、经审核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重复率低于30%的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纸质2份)导师审核后交学院秘书,接受学院审查鉴定;

3、通过学位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网上下载并填写《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和《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认真准备答辩工作。


1、根据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

2、协助学院做好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的审查鉴定。

1、完成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并及时将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反馈至研究生及其导师;

2、根据《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关于<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说明》完成相关工作。

3、组织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审查鉴

定,并将《济南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

测审查表》(一式一份)交学位办。

1、协助各学院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及时反馈;

2、及时汇总各学院的处理结果并进行通告。

论文答辩:1213日前

1、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八条);

2、答辩通过的在职工程硕士采集学位证书照片,建议到学校老西门友谊影像图文制作中心统一采集;

3、答辩通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维护在校期间研究成果信息,并请导师审核;在职工程硕士、留学博士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信息统计表》,并将纸质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导师审核。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在校期间学位论文研究生成果信息,在职工程硕士、留学博士研究生直接将成果信息交至研究生秘书。


1、根据分委员会要求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登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在校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信息。

3、审核在职工程硕士、留学博士研究生成果纸质信息,汇总《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信息统计表》,交研究生秘书。

1、汇总分委员会同意的答辩安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直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答辩委员会、答辩安排相关信息,系统生成打印《济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在职工程硕士、留学博士研究生直接下载填写《济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提前3日交学位办审核,不经学校审核的答辩安排做无效处理;

2、为保证答辩质量,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备查;硕士每半天答辩人员不得超过6人,硕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要求203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要求406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博士学位答辩须单独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2/3以上成员为博导,1/2以上为校外专家;

3、通过审核后及时张贴海报、发布网上通知,认真组织答辩活动。

4、答辩完成后,及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研究生答辩成绩;

5、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研究生学位申请、在校期间论文研究成果信息,汇总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填写《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信息统计表》(含电子稿)纸质版交学位办。

审核各学院答辩安排,学习、观摩答辩过程、组织答辩过程督导。


学位审核:

1220日前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提交论文电子终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选择“结束版”进行上传,并请导师及时系统审核;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需将论文电子稿将发送至导师进行审核(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2、装订终版学位论文并交至学院秘书(博士研究生至少5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至少4本,在职人员至少2本),建议到学校印刷厂装订。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字;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学位授予信息,打印《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4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统计表》

5、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研究生秘书,清单为:

《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两份)、答辩过程35寸照片(一张为答辩过程中含答辩人、部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条幅的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时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的合影);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统计表》电子版

6、完成个人学位存档材料的整理。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修改,确保论文终稿电子版与纸制版论文的一致性,并将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论文终稿发送至学院秘书(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2、协助研究生完成相关存档工作。

1、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

2、整理拟授予学位审核信息;

3、将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交至校学位办公室。(具体要求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八条);

4、审核并提交学位办材料清单:

1)学位论文(博士4本、全日制、非全日制3本、在职人员1本)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字;

2《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

3《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全);

4)《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一式一份)(学生个人签字,学院盖章);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主席签字盖公章)

6《济南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电子稿);

7《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统计表》(在职)电子版;

8)在职工程硕士、来华留学生论文终稿电子版;

9)在职工程硕士(2寸一张、电子版)

5、整理汇总研究生学位存档材料。

汇总分委员会材料,整理校学位委员会上会信息。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