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导师招生资格动态管理,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3﹞56号),《济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济大校字﹝2024﹞93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博导招生资格基本要求和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附件2)和《济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第一条。
(二)硕导招生资格基本要求和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济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第二条和《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参考条件(2026年)》(附件3)。
二、工作程序
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第五条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导师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可兼任。专业学位导师在同一类别内最多可申请两个领域。
(二)学校学位论文评审或上级抽检中,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任一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均按《济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第三条执行。
(三)导师出生日期参考:
1.博导:出生日期需在1969年5月1日之后;超龄博导的招生资格审核,按《济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第七条执行。
2.硕导:
(1)男性硕导:出生日期在1968年7月31日之后。
(2)女性硕导: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硕导,出生日期在1968年7月31日之后。具有中级职称的女性硕导,出生日期在1973年7月31日之后。
(四)独立科研平台招生
平台可单独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也可委托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进行。单独审核条件应不低于依托学院标准,需报依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由学院统一报送学位办。
申请独立科研平台招生资格的导师,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平台;平台成立审核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依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由学院统一报送学位办。
(五)校外兼职导师
校外兼职导师,是指学校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已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由联合培养单位推荐、经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用于推进科教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导师。
校外兼职导师可以作为第一导师,须与具有我校相应招生资格、且已建立固定合作关系的校内合作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
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完成单位 |
10月20日-10月23日 | 制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并交学位办审核 | 1.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2.充分调研及论证,制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电子版报学位办审核(邮箱xwb@ujn.edu.cn)。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 |
10月24日-10月27日 | 学位办审核并进行反馈 | 1.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交的审核条件; 2.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及时沟通反馈; 3.确定各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并公示;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招生资格条件电子版、纸质版一份交学位办备案。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学位办 |
10月28日-11月4日 | 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并递交至学位授权点依托单位 | 1.申请人登录“智慧济大”—应用中心—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校外导师登录入口:“济南大学导师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及成果信息,打印《2026年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表》交申请学科(类别)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 申请人 |
11月5日- 11月12日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公示、交学位办 |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2026年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2026年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表》(纸质版1份)交学位办备案。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教指委) |
联系电话:82767665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