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5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1、在论文盲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关于论文提出了修改意见,请导师指导学位申请人员认真参考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与完善;在论文格式上发现有书写、装订不规范的现象,现进一步强调论文要严格按照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进行书写(模板见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350),为统一我校学位论文的封面纸张及颜色等,存档学位论文要求在济南大学印刷厂装订。
2、根据《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中评审结果处理方法要求,论文评审结果分为“进行论文答辩”、“需申诉通过后方能进行论文答辩”和“未通过论文评审不能进行答辩”三种结果,答辩开始前应完成上述处理工作。
2、全体通过论文匿名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员填写《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36)和《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42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照学院具体要求及时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3、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和其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新批准的硕士点在学位授予两届前,必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答辩会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专业助教或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承担,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其答辩委员会成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鼓励聘请具有高级职称且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
4、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位办备案。
5、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须提前一周将本单位所有专业毕业研究生的答辩安排按分组填写汇总表,报学位办审核备案。
6、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所有毕业研究生的答辩必须以海报的形式提前三天公布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发布通知。
7、研究生答辩会场应整洁,并悬挂内容为“济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幅,答辩过程中对每个答辩人应至少拍3张5寸照片,一张为答辩过程中含答辩人、部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条幅的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时照片(含答辩人),一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的合影。
8、答辩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答辩结束后填写完成《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9、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项工作须严格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0、答辩结束前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有: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陆“济南大学学位申请信息备案系统”(yz.ujn.edu.cn/xuewei)完成学位申请基本数据表的填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打印信息表(一式两份),签名后交予学院。
11、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进行论文的修改,定稿后将对前期论文重复率超过20%者进行二次查重。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