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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学位点2015年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4-10-1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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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我校新增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工作,现对其进行2015年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范围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济大校字〔2010〕187号)相关规定执行,未独立招生培养研究生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副导师经历。

审核范围为已招收并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和符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员,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核条件,但必须满足《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

二、招生资格限额

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选拔出认真负责、成果突出、勇于创新、为人师表的教师拥有研究生招生资格,根据各教指委的征求意见,各类别的招生资格指标限额见附件2。

三、审核程序

1、11月21日8时系统开放,请申请人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http://tutor.ujn.edu.cn),首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完成“导师相关知识问答”,然后进入个人信息修改页面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2、申请人查看并更新相应成果信息,已独立招生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填写近三年成果,未独立招生与培养研究生的申请人填写近五年成果(成果获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毕后提交保存,12月2日24时系统的信息更新功能关闭。

3、个人成果信息更新完成后,拟申请导师招生资格人员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填写招生资格审核表,提交后打印、签字并交于教指委秘书,原则上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申请不能超过两个领域。

4、各类别教指委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根据《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济大校字〔2010〕187号)、《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附件1)的规定和《济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指标分配及导师招生限量的指导意见》(附件3),确定具有201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的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5、12月10日前各教指委秘书将审核结果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中提交,并打印《2015年导师全日制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经教指委主任签字后连同推荐人员签字的招生资格审核表的报送校学位办。

6、学位办将各教指委推荐意见汇总、审核后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即为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四、说明

1、为了方便校外合作导师人员申请信息的填报,请各分教指委提前提供其基本信息,由学位办为其分配登陆账号,其材料审核由各教指委完成,通过后将《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学位办。

2、凡2014年下半年我校新引进的A3岗及以上教师,若符合我校《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和《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相关规定,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也可参加本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郝晓艳,联系电话:82765848。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doc

附件2-招生资格限额.doc

附件3-济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指标分配及导师招生指标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