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位工作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10-22
作者:     来源:
查看: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学科(类别)培养方案及《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济大校字〔2021117)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答辩申请工作

1.答辩申请条件

1)完成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有效期内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博士研究生完成预答辩;

3)学费已缴清。

2.答辩申请程序

1)满足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已达基本学制但未满足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提交《济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审批表》(下载网址:http://yjs.ujn.edu.cn/info/1141/3469.htm;

2)学院分类汇总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信息,严格按照所在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其是否满足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培养办;

3)培养办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三、学位申请工作

1.论文答辩

参加论文答辩者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通过答辩申请审核;

2)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评阅;

3)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2.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符合所在学科(类别)学位授予创新成果标准。

四、组织工作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受理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学术研究氛围,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独立、认真完成论文撰写工作。本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安排如下:

1.学院自主检测

各学院为每位学位申请人组织两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仅限对本学院本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学校统一检测

学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依据《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关于<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说明等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将作为申请人能否参加论文答辩的必要依据。

六、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一。

七、注意事项

1.独立招生平台申请材料,由各平台管理人员收齐汇总、审核无误后交相应学科(类别)依托学院审核,由依托学院一并提交研究生院;

2.存档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填表说明认真、工整、如实填写,填写时应使用签字笔,签字处必须手签。不得改动表格格式,不得出现任何划痕、修改;

3.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分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时间表安排工作进度,逾期未能完成,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概不受理,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研究生院  

20241022

附一: 2024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时间表

工作内容、时间节点

相关人员及需要完成的任务

学位申请人员

导师

研究生秘书

培养办/学位办

答辩申请审核:

1031日前(周四)

1、申请人员下载填写答辩,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秘书(一式一份);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填报在校期间成果信息,并请导师及时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答辩申请;

3、缴清学费;

4、基本学制内未满足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济南大学研究生申请长学审批表》(一式两份)交研究生秘书。

1、审核答辩申请;

2、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研究生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及其答辩申请。


1、汇总《答辩表》(一式一份)、《济南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习时间表》(一式两份);

2、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式一份);

3、整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过程中的原始纸质材料(含试卷、成绩单、培养计划、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等必修环节材料);

4、审核研究生答辩申请(含系统、平台),分类汇总济南大博(硕)士学位人员答辩申请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o_zekm@ujn.edu.cn)。

5、独立招生平台申请材料,由各平台管理人员收齐汇总、审核无误后交依托学院审核,由依托学院一并提交研究生院;

培养办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盲审论文提交:

1111日前(周一)

1、学位论文盲审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2、盲审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隐去致谢部分内容,所获成果信息中隐去导师和个人信息;

3论文采用系统评审,需要提交PDF格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选择“评审版”进行上传(博士研究生将按照“-盲审论文”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并请导师在系统中及时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将论文电子稿发送至导师进行审核(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1、系统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对不合格者督促其认真修改;

2、将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以PDF格式交研究生秘书(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和《济南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统计表》发送至研究生秘书邮箱。


1、审查拟申请学位人员的科研成果发表情况,填写答辩申请审核通过人员科研成果暂未达学位审核标准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到学位办邮箱(xwb@ujn.edu.cn)

2、汇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济南大学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统计表》,电子表发送至学位邮箱xwb@ujn.edu.cn)

3、汇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盲审论文电子版交学位办邮箱xwb@ujn.edu.cn)

4、学校学位论文送审,默认博士学位论文送审5篇,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2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送审3篇。学位论文送审前,请学院秘书根据各学科(类别)培养方案,确定送审篇数是否有特殊要求等,如有请提前告知学位办。


1、本学期学位论文100%由学位办送审;

2、完成论文送审平台相关条件的设置;

3、着手盲审论文的整理及外送工作。

盲审结果反馈:

123日前 (周二)

1、根据盲审反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处理办法参见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行;

2、将待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电子稿提交至导师审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选择“查重版”进行上传,并请导师在系统中及时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电子稿发送至导师进行审核(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1、参照盲审意见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2、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查重版”论文;

3、将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查重版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交研究生秘书(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PDF

1、及时将论文盲审意见反馈至导师及学位申请人;

2、查收汇总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查重版论文电子稿,发送学位办邮箱(xwb@ujn.edu.cn)

1、汇总论文送审结果,将论文评审意见尽快反馈至各学院;

2、通报未通过论文送审名单;

3、返回各学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

论文查重:

124-5日(周四)

1、根据论文检测报告对论文进行修改;

2、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和《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认真准备答辩工作;

3、经审核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纸质2份)导师审核后交学院秘书,接受学院审查鉴定。

1、根据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

2、协助学院做好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的审查鉴定。

1、及时将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反馈至研究生及其导师;

2、根据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关于<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补充说明完成相关工作。

3、组织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审查鉴定,并将济南大学学位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一式一份)交学位办。

1、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及时反馈;

2、及时汇总各学院的处理结果并进行通告。

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

1216日前(周一)

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

2、答辩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集学位证书照片(照片要

3、答辩通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维护在校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信息,并请导师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填写济南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并将成果纸质证明材料提交导师审核。


1、根据分委员会要求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登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的学位申请、在校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信息;

3、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读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成果纸质材料;

4、汇总所有申请人信息填写济南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签字确认后,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秘书。

1、汇总分委员会同意的答辩安排,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维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安排等相关信息,系统生成打印《济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安排填写《济南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总表,提前3日交学位办审核,不经学校审核的答辩安排做无效处理;

2通过审核后及时张贴海报、发布网上通知,认真组织答辩活动;

3、为保证答辩质量,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备查;硕士每半天答辩人员不得超过6人,硕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要求203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要求406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博士学位答辩须单独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2/3以上成员为博导,1/2以上为校外专家;

4、答辩完成后,及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研究生答辩成绩;

5、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研究生学位申请、在校期间论文研究成果信息,汇总所有学位申请人信息,填写济南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

审核各学院答辩安排,学习、观摩答辩过程、组织答辩过程督导。


学位审核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提交论文电子终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选择“结束版”论文PDF版和中英文摘要的TXT版进行上传,并请导师及时系统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将终稿论文PDF版和中英文摘要的TXT版将发送至导师进行审核(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

2、装订终版学位论文并交至学院秘书(博士研究生至少5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至少4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至少3本);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学位授予信息,打印《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待学位办通知后打印)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填写《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统计表》;

5、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研究生秘书,清单为:

《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两份)、答辩过程35寸照片(一张为答辩过程中含答辩人、部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条幅的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时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的合影);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统计表》电子版;

6、根据学校要求完成个人学籍和学位存档材料的整理。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修改,确保论文终稿电子版与纸制版论文的一致性,并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终稿PDF版和中英文摘要的TXT版发送至学院秘书(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学院全称);

2、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结束版”论文;

3、协助研究生完成相关存档工作。

1、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整理拟授予学位审核信息;

2、审核并提交学位办材料清单:

1)学位论文(博士4本、全日制、非全日制3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本);

2)《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

3)《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

5《济南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终稿电子版和TXT格式的中英文摘要;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证书照片纸质2张及电子版;

4、整理汇总研究生学籍、学位存档材料,存档材料如有修改,需加盖学院公章确认;

5、《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一式一份,学生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待学位办通知后学生导出打印提交。

汇总分委员会材料,整理学位委员会上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