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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济南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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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第18-19周为集中考试周,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济大校字〔2023〕52号),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试资格审核

《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任课教师要严肃课堂管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研究生,要有记录、有管理、有教育。凡一门课程请假学时数超过四分之一、旷课学时数超过六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

考试前两周,任课教师对研究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于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研究生,任课教师须填写取消考试资格审批表(附件1),经开课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课程考试安排

1. 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线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课程

考试时间

实用英文写作(SS991020)

2024年6月25日上午10:20-12:20

英语口语口译(SS991019)

2024年6月25日上午10:20-12:20

数值分析(SS9910011/SS994004)

2024年6月27日上午10:20-12:20

2.同等学力人员公共课考试

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实用英文写作(S991020)(校内班)

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10J-301

实用英文写作(SS991020)(校外班)

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滕州北玻

3.专业课考试安排

在本学院上课地点组织的考试,要确保考试教室能容纳上课人数,如果不能容纳,应通过教务系统借用合适的考试教室。

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应在考试前至少三天报研究生院备案。18-19周集中组织的考试,应在第17周的周一前将所有专业课的期末考试安排(包括已考过)报送研究生院。

三、监考老师的安排

按照规定,每场研究生课程考试40人以内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超过40人的考场,每增加20人及以内即增加一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设主监考1名,统筹安排本考场的考务工作。

根据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各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指定的监考人数落实公共课监考老师(附件4)。监考老师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整,需提前和研究生院沟通。

监考教师认真学习《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济大校字〔2023〕52号)最新规定,熟悉监考守则、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的相关规定。监考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处理。

四、研究生课程考试相关要求

1.考核要求

(1)根据新修订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教学管理规定,所有的研究生学位课都应组织课程考试,考查课如采取考试形式,和学位课要求一致。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构成要和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2)研究生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小时。所有的研究生考试课程(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考查课(仅限于非学位课、实践环节课程)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查试卷模板》格式打印试卷。

(3)采取考试形式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应按统一模板编制出A、B两套期末试卷,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与前一轮次试题的重复率控制在30%以内。各开课单位负责审定期末考试试卷内容,并确定期末考试试卷(A卷或B卷)的选用。

2.成绩评定

所有的研究生课程考核须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评卷得分要统一规范,考试题项应扣分明确,得分有依据。

考试答题本封面登记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学位课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可采取“期中得分/期末得分”形式或按比例计算后的总考试得分登记,教师签字不能缺失,可以统一盖签字章。

所有研究生课程考核都应有成绩评定说明。

3.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试卷整理及存档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可在线逐个录入,也可通过下载成绩导入模板,整理成绩后统一导入。

成绩导入模板最后一列为成绩状态,除了特殊情况学生需填写备注(3-免修、4-重修、5-旷考、6-缓考,填写数字)外,其他学生都为空。“6-缓考”指研究生已按时上课,有资格参加考试,只是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按要求提交了缓考申请,任课教师已签字确认的学生。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须在放假后两周内完成课程成绩录入,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并签字,并按教学管理规定完成试卷存档材料的整理。

新学期第一教学周,专业课任课教师应将考试存档材料提交至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其中的两份成绩单必须有任课教师签字、学院盖章。研究生秘书在接收考试存档材料时,应对存档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存档材料应退回整改。公共课任课教师应将考试存档材料按要求整理好后交研究生院审查、存档。

第三教学周,各学院应将上学期所开设专业课成绩单、专业课考核材料存档情况自查表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查试卷模板、考场记录表、研究生缓考申请表、考核材料存档情况自查表等相关表格见链接地址:https://yjs.ujn.edu.cn/info/1141/7126.htm

六、相关附件

附件1-济南大学取消研究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批表

附件2-济南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3-济南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考试监考老师信息反馈汇总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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