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截止目前,各培养单位相研究生秘书已经对2021年春季获学位研究生的学籍档案做了整理。按照学校档案馆的安排,自本周开始,各培养单位的学籍档案通过研究生院检查后便可以提交档案馆。现将学籍归档材料检查和提交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学籍归档材料范围:各培养单位春季学期获学位研究生的学籍档案材料。
2.学籍档案的电子目录(包括卷内目录及案卷目录的总页数)填写要规范,完整;纸质卷内目录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打印(04-研究生卷内目录打印模板)。档案备考表用2021年最新模板。
3.学籍档案排序要求:经研究生院检查通过后,按学位层次、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分类打包,同一学科、类别(领域)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科研平台研究生学籍档案应整理完毕后统一交到依托学院,按学位层次、学科、类别(领域)统一排序。
4.学籍档案移交:待研究生院检查通过后,培养单位应将档案移交至档案馆。同时打印填写《研究生学籍档案交接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档案馆相关人员签字后,一份留存档案馆,一份存各学院。
5.纸质学籍档案移交档案馆后,同步在档案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的目录待审核。
6.学籍档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档案馆纸质学籍档案接收人:刘海凤,67681;档案管理系统登录异常联系人:吕文华,67651 ;研究生院档案检查联系人:王彦珍,65947 。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