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山东  济南

关于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书的通知

2021年01月07日 10:20  点击:[]

各研究生开课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书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1.开课单位应根据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和课程表,通知相关的课程负责人制定各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书。

2.课程负责人应注重日常教学中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借鉴高水平课程建设成果,认真研讨并明确课堂讲授内容,保证课程内容及时更新,能够体现学科前沿性和理论系统性;鼓励采取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实践实验等多种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由多人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所有任课教师共同制定,确保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应加强“研课堂”等课程教学资源平台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提升课程教学效果的功能,能够实现所授课程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方式的即时切换。

3.教学进度安排应和课程表对应;应明确考试形式、课程成绩构成及平时成绩评定说明,学位课的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等内容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有实践教学及实验教学要求的课程,应在课程表中明确教学安排(包括上课周数、地点)。

4.课程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授课计划书要求填写(见附件,打印一份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开课单位存档。

5.开课单位将汇总后的授课计划书(含公共课)纸质材料进行存档,并将每门课授课计划书单独扫描,按照“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pdf”规则进行文件命名。

6.要求各开课单位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将汇总的授课计划书扫描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_wangyz@ujn.edu.cn),研究生教学将以此为依据开展督导工作。

附件: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书(2020年1月修订)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21届预计毕业生集体采集照片信息核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