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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5日 12:01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考查),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向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强调课程考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监考纪律和巡视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对研究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和研究生均须佩戴好口罩,保持好座位间隔距离,根据学校安排,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二、期末考试(查)安排

自本周起,启动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研究生考试(考查)试卷模板、考场记录表、试卷印刷单等见附件2。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

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考试

第16周周六上午统一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周六下午统一安排《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周日上午安排《工程矩阵论》(专业学位)/《矩阵论》(学术学位)、周日下午安排《数理统计与应用》的课程考试。博士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第17周,周二上午)、《研究生基础英语》/《高级英语》(第18周,周二上午)、《数值分析》(第18周,周五下午)。具体见附件3-1。

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第一波)

第18周的周六上午统一安排《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周六下午统一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生》;周日上午统一安排《研究生基础英语》(会计硕士)。具体见附件3-2。

2)专业课考试

各开课单位可对已经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上要考虑避开公共课考试。提前将课程考试安排进行备案(见附件2,表7),通过在线QQ(首选)或发送到邮箱:gao_wangyz@ujn.edu.cn),以备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开展巡视督导工作。

三、考试纪律

监考老师应认真遵守《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见附件1),维持考场秩序,维护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研究生认真遵守《济南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附件4),如有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济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济大校字〔201797) 第一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处理(附件5)

四、考试后收尾工作

考试结束一周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并按《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第十六条的要求,整理考试存档材料,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

本学期将于2021年117日晚24:00关闭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

各培养单位应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收齐、检查所有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考试存档材料。

联系人:王彦珍,联系电话:82765947。

相关附件:

1.《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2.研究生课程考试相关表格

3-1.济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一览表(全部)

3-2.济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一览表(第一波)

4.济南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

5.济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研究生院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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