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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27日 16:31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我校的《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抓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下一步学位论文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和实施

1.各学院应成立以分管院长牵头,各学科、类别(领域)负责人参加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订成绩评定、需要二次开题或中期检查的具体标准,科学安排分组,统一组织落实各学科、类别(领域)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开题和中期检查环节的质量监控。

2.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学科、类别(领域)成立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由相关学科、类别(领域)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组长),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相应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考核小组应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成绩评定客观公正,对于考核结果,据实提出合理的分流退出建议。

二、学位论文开题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安排应符合相应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从开题到申请答辩的时间规定)。

2.提高对文献综述撰写的要求。文献综述应符合相关规定,如中外文文献数量、字数、内容及文献引用应符合相应规范等。

3.研究生应认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4.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开题。

5.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要根据开题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整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未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应根据开题考核小组的评价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为二次开题进行充分准备。学院应跟进指导考核小组做好二次开题研究生的开题工作。

6.学院秘书要同步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开题环节相关的安排、审核和成绩及结果的录入工作,由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开题结果汇总表并打印,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备案。

7.学院秘书应及时做好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附件1-14)、文献综述(附件15)的存档整理工作。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安排应符合相应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

2.学院应组织研究生及其导师提前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6),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交研究生秘书。同时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中期报告,导师做好审核工作。

3.研究生秘书负责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中期检查考核相关工作的安排及中期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打印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的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纸质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整理存档。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低于60分)为基准进行评定,整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杜绝成绩虚高拉不开档次的现象,鼓励各学科、类别(领域)将准备不充分、研究工作量不足或学位论文存在诸多问题的研究生进行分流,组织二次开题和中期检查,并规定二次开题和中期检查的时间,由学院统一组织二次开题和中期检查。对于二次开题和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学院应督促导师对研究生加强指导和帮助,提高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积极性,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2.为保证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培养单位应将开题或中期检查分组及具体安排的电子版提前交研究生院(附件17)。

研究生院

                          2020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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