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山东  济南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03日 18:12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要求,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均采用线上授课实现日常教学,为确保疫情期间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保证各教学环节的圆满完成,规范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课程考核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要求,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全面考核研究生对知识的掌握、理解及运用能力、考核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各培养单位应针对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多元化、全过程的课程考核方式,保证能够客观公正地考核学生对课程学习的掌握程度。对学生的过程性学习评价记录完整的课程,可适当增加过程考核成绩在成绩评定中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50%。

3.课程考核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教师团队要提前做好线上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1),按学校统一模板格式命制试卷(见附件2),应严格考核过程管理,合理设置评分标准,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4.学位课考核原则上集中在本学期最后三周(第18-20周)完成。非学位课考核可在结课后进行,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定。因与实践相关的教学内容未开展等尚不具备考核条件的课程可延期到学生返校后进行考核;可先考核理论部分,待与实践相关的教学内容完成后纳入课程总成绩;个别选课人数偏多的学位课程,在线考试确有困难,可以申请延期到学生返校后进行考试。

5.各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考试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营造线上考核的良好氛围。

6.任课教师应将考核安排提前通知到每一位选课研究生,确保全部选课研究生能够顺利参加课程考核;研究生的答卷应符合学校统一的答题纸模板要求(见附件2)。

7.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确因疫情原因或受条件所限不具备开展线上考核的学生可以提前向任课教师和培养单位提出缓考申请。(相关表格见附件2)

8.各培养单位应严格遵守我校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各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及监考工作(线上考核应保留考试过程的视频或图像资料)。对违规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2,)

9.各培养单位务必要按期完成课程考试的报备工作,做好每一门学位课期末考试的监督检查。

10.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考试成绩的录入,并按照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课程考核材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含线上考核的视频或图像资料)。

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7日前将《济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方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js_wangyz@ujn.edu.cn。(具体表格见附件3)

相关附件:

1.济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方案备案表

2.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表格及监考相关要求

3.济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方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毕业及学位申请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