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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英文课程名称的通知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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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满足日益增长的研究生出国(境)访学、深造需求,现要求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提供英文课程名称,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英文课程名称,是前期各培养单位提供的结果,需要进一步确认其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没有进行英文翻译的课程信息要进行完善。

2.对于课程库中之前开设但目前或今后不再开设的课程仍需要进行名称的英文翻译;对一直未开设且今后也不再开设的课程可以不进行英文翻译。

3.在进行课程名称英文翻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课程的英文名称须精确表达课程本身含义,简明扼要,不能使用简称,与国际通行的表述一致;

2)大小写要求:课程名称中除了连词and、介词of ,in, on等小写外,其他单词的开头字母都要大写,如《压电薄膜与器件研究进展》翻译为:《Research Progress of Piezoelectric Thin Films and Devices》;

3)课程名称后带有序号的,序号一律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Ⅴ等表示,如《专业主课2》翻译为《Applied Lesson II》;

4)每门课程的英文名称长度不超过100个字符。

4.各培养单位相应的课程库会单独发送,请不要对课程库做任何删减,只负责添加和修改英文课程名称。

本次翻译结果的反馈截止时间:2019927日(星期五),请各培养单位按时提交。

                                           研究生院

                                       20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