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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2018年山东省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和研究生导师海外访学计划的通知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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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一流学科:


根据《 山东省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实施方案》(鲁教研字〔20175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山东省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和研究生导师海外访学计划资助人选名单的通知》(鲁教研字〔20182号),我校共有38位博士或研究生指导教师被确立为资助人员,详情请见附件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和研究生导师海外访学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81号)规定资助经费从前期已拨付到各省级一流学科的“双一流高校建设经费”中列支。资助标准为:出国研修和访学项目,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50000元;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100000元;资助经费由出国研修和访学人员包干使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人民币不超过10000元,国际往返机票(限经济舱)、住宿费、会议注册费及签证费等在资助额度范围内实报实销,不足部分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承担。

各省级一流学科应及时通知被资助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资助工作,切实协助被资助人员完成访学、研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活动。

出国研修和访学的人员要填写《山东省一流学科资助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研究生导师海外访学计划)承诺书》(附件2),出访前完成济南大学研究生国内外交流申请审批表,保证按规定期限完成计划任务,按时回学校工作和学习并认真总结研修期间的学习及科研情况,向学科和研究生院递交书面报告。回国后一个月内要在本学科内召开不少于1次的学术报告,介绍前沿理论知识、先进科研技术和出国心得。

在出访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出访单位(参加会议)或者出访时间的人员,请尽快与学科联系并完成信息更改及备案工作(附件3)。


研究生院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