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召开的教育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济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7〕101 号)相关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在试卷命题和印制、考试监考与巡查、试卷评阅、成绩管理以及考试材料归档等环节的规范程度,提高保密意识,杜绝麻痹思想。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各培养单位应尽快召开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将上级精神传达给参会人员,统一思想,强调课程考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研究生应强调考风考纪,做好考试诚信教育。
2.研究生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小时,试卷命题要注意题量和难易程度的综合情况,试卷格式要严格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查)试卷模板》要求(下载地址: http://yjs.ujn.edu.cn/info/1049/1590.htm),印制试卷过程要做好保密工作。
3.公共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学位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合理安排,并将考试安排汇总结果在本周五(1月4日上午11:00前)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备案格式统一按照“XXXX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备案表”(下载地址: http://yjs.ujn.edu.cn/info/1049/1590.htm),电子表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js_pyb@ujn.edu.cn。
4.每场考试应至少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按照监考安排,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工作;开考前,应提醒考生将研究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放在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下载地址: http://yjs.ujn.edu.cn/info/1049/1590.htm),清点试卷,确保没有遗漏。
5. 考试期间,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人员加强巡视检查,研究生院也将逐步加大对考试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行为,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6. 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录,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得学分,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应办理重修手续并参加重修。凡一门课程请假学时数超过四分之一、旷课学时数超过六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按零分计算。
7.考试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应在放假后一周内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并整理考试试卷材料,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将所有的考试存档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