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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

2018-11-15
作者:培养办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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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是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严格按照《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1. 学位论文开题

    1.二年制的研究生须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三年制的研究生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

    2.研究生应认真完成文献综述,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见附件1-8)。

    3.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有资格开题。

    4.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要根据开题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整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

    5.学院秘书要同步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开题环节相关的工作。开题报告及评分表、文献综述由研究生秘书整理存档。

    6.各培养单位将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开题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时间一般安排在论文开题一学期之后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学期的1231日前。

    2.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9),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交研究生秘书。同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中期检查结束后,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记录中期检查结果,并打印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的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

    4.《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纸质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整理存档。

    三、组织及考核结果

    1.原则上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按照培养单位或学科(领域)统一集中组织,考核标准应统一,客观公正。

    2.考核小组应由相关学科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组长。

    3.考核结果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低于60分)为基准进行评定,整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杜绝成绩虚高拉不开档次的现象。

    4. 各培养单位应对开题及中期检查考核成绩排位靠后的研究生进行重点督查,鼓励采取一次末尾淘汰机制,鼓励学院统一组织二次开题或中期检查考核工作。目的是督促后进研究生加大论文研究的精力投入力度,从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整体水平。

    5.为保证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培养单位应将开题或中期检查分组及具体安排的电子版提前三天交研究生院(见附件10)。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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