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中期筛选是全面了解研究生自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表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1)及各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各培养学院应坚持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中期筛选的筛查作用,完善组织流程,落实监督责任,提高中期筛选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筛选的范围
依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类别(领域)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后一个月内,完成中期筛选工作。
二、中期筛选的组织
1.中期筛选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成立中期筛选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依托本学院各学科、类别(领域)招生的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应为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小组应统一制定中期筛选具体要求,按学科、类别(领域)科学安排具体中期筛选考核小组,依据各考核小组的筛选结果,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流培养。
2.各学科、类别(领域)成立中期筛选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工作。考核小组由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不得少于5人,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表》(见附件2),导师填写评价意见后交班主任,班主任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参加党、团组织活动、集体活动及身心健康情况等填写鉴定意见后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申请中期筛选延期的研究生应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延期申请表》(附件3),由学院留存。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要认真审核研究生填写的中期筛选表中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及课程学分等完成情况(依据“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科研及实践创新成果、奖励等信息要核对原件予以确认。
3.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学科、类别(领域)提前做好中期筛选和考核小组安排(附件4)。
4.各学科、类别(领域)中期筛选考核小组认真听取研究生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根据研究生本人汇报及考核表中导师和班主任评定意见、课程学习、科创能力、实践方面等情况科学公正地进行评定,确定筛选结果。
5.中期筛选领导小组统一对各考核小组中期筛选结果进行认定,并对中期筛选结果进行公示。
6.对于中期筛选结果为跟踪培养的研究生,相关导师须制定阶段性指导计划,各培养单位应进行跟踪督导。中期筛选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按照新修订的《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四、材料提交
1.为方便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各培养学院应提前将“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安排备案表(反馈研究生院)”(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
2.中期筛选工作结束一周内,各培养学院应将“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结果汇总表”(反馈研究生院)(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附件2、附件3、附件4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3.研究生院联系电话:65947(王老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