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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2013-11-0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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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与学术氛围,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3)25号](附件1)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附件2)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是指围绕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包括反映研究生教育规律、教育制度、教育评价方法、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在学科建设,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教案、培养内容和培养方法、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标准、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模式改革等方面的创新研究与实践,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

二、成果申报条件

1、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示范性强,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

3、成果需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集体)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

5、成果已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结题验收(鉴定)或已获得过济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6、上届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时已获奖的教学成果,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三、组织申报程序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附件2)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11月11日前,成果完成人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整理申报材料并报所在学院(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成果完成人的成果申报材料直接交校学位办公室);

2、11月15日前,各学院及学位办组织专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研究生处;

3、11月20日前,研究生处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公示3天;

4、11月26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整理装订申报材料。

四、需要提交的成果材料

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

2、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成果内容及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主要创新点、实践效果、借鉴及应用推广前景与价值等(4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3、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相关论文、著作等;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方面的创新成果,如新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材料、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反映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如申报成果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范畴的,需同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申报省级一等奖的必须提供成果鉴定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望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好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已有成果的推广工作,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仲倩 联系电话:82765947 Email:chm_zhongq@ujn.edu.cn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6日

附件1: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13-25).doc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