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研究生处将组织开展2013年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验收及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验收
1、验收范围:2011年及之前立项建设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2、课程负责人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附件4),打印版一式两份于10月21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提交课程建设(包括网站建设)成果材料。
3、研究生处于11月8日前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进行验收。
4、凡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课程建设成果特别突出,并具有示范作用的课程,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支持,以保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
二、精品课程中期检查
1、对2012年立项建设的4门研究生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
2、课程负责人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报告》(附件3),打印版于10月21日前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于11月8日前组织检查。
3、凡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学校拨付全部建设经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三年内不再列入新的研究生课程建设规划。
三、优质课程验收
1、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并已连续开设两年的课程,可以申请优质课程验收。
2、“优质课程”立项条件、建设要求、验收标准等见附件2或附件10。
3、开课学院负责研究生优质课程立项、建设、验收工作,并将通过学院验收的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8)及《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5),打印版一份于11月1日报研究生处审核。
4、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工作,对照研究生优质课程标准,组织学院内自查,不达标的课程,应督促其整改,原则上开设4年以上的课程,均应达到优质课程标准。研究生处每年组织验收一次,已开设4年以上的课程,如两年内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检查,不符合开课基本要求的课程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
四、精品课程立项
1、精品课程建设立项以我校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的硕士学位课程为主;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申报精品课程,优先支持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案例教学课程。选课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申报精品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个学院可以申报1门课程;
2、拟申请2013年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必须是通过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的课程。
3、“精品课程”立项条件、建设要求等见附件2或附件10。
4、精品课程建设主要内容:教学内容(理论内容、试验内容、实践内容设计等)、教学方式与手段、教学研究、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课程建设具体要求见《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
5、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附件6)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为申报课程名称)于10月21日前报学院研究生秘书;
(2)学院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后于11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3)研究生处于11月8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分管校长批准;
(4)学校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经审批通过后,学校拨给核定的建设经费。
五、凡申请精品课程验收和优质课程验收的课程负责人都应提交《济南大学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7)。
六、相关附件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doc
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表.doc
附件3: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报告.doc
附件4: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doc
附件5: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6: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doc
附件7: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doc
附件8: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9: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验收考核表.doc
附件10:济南大学研究生特色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表.doc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