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暂行规定》及《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利用2013年暑假组织安排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参加各类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的组织和要求如下:
1、提交社会实践方案表
各学院组织导师及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制定社会实践方案表(见附件1),并于7月5日前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2、提交社会实践考核表和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认真、及时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2),经实践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将社会实践考核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交给导师,由导师评定成绩,成绩合格,可获得1学分。
3、网上维护,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培养管理/实践环节”栏目中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导师审核通过。
4、各学院秘书汇总研究生实践考核表及社会实践报告(学院存档),系统里录入社会实践成绩和社会实践结果。
5、学院秘书将社会实践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处(该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数据,打印加盖学院公章)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
研究生处
2013年7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方案表(学术型).doc
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型).doc
附件3:济南大学社会实践报告(封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