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研究生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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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 2011-12-22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表彰在研究生教学中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我校在职教工,推动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和研究,使我校研究生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济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济大校字[2009]1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凡能够反映研究生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具体有: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和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导师队伍建设、开展课程改革、教学评估、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教材编写、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科研能力培养、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成果可以是近两年已经鉴定或结题的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已具备结题或鉴定条件的研究项目)、发表的教学理论研究论文、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的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教材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申报人应是在我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正式在编人员,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

3.跨校合作的成果,济南大学应是第一完成单位;

4.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名;

5.成果应是经过实践检验,表明该成果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的效果和效益,值得推广,成果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

6.已参评过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如该成果确有新的突破性进展,申报时则应加以详细说明。

四、申报材料

1.《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打印一式二份);

2. 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 根据评奖要求附以下材料:

(1)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成果鉴定证书或项目结题证书;

(2)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相关论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3)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声像材料、相关电子文档等;

4.申报书、汇总表及其电子版、反映该成果的主要材料等于2012年3月2日前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五、 评审程序:

1.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学院分管院长根据初审结果填写学院意见后连同学院汇总表于2012年3月12日前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定研究生教学成果的等级;

4.获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布。

六、奖励办法

1.按申报成果在实践效果、理论水平、推广价值三方面的水平与成绩,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

2.学校根据《济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为获奖成果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七、说明: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认真组织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数量限每个学院1-3项。

2.参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将从本次评选出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中推荐。

研究生处

附件1: 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