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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15-03-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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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根据《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自本学期进入专业实践环节。现通知如下: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密切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实践,鼓励到企业、联合培养基地、实践基地、产学研基地中进行;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年。

2、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合理的专业实践方案,包括专业实践形式、时间、单位、主要内容等。研究生完成《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学院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汇总表》,并交研究生院备案。

4、研究生按照实践方案开展实践,实践期间自觉接受导师、培养学院的指导、检查,定期向导师、学院汇报实践情况。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责任导师或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计入12个非学位课学分。

相关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方案时多与导师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实践单位情况要充分了解,认真论证实践方案的可行性。培养学院应建立健全学院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加强实践过程管理,开展实践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2、培养学院应重视实践教学,积极发挥学科、平台优势,深化校企合作,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培养研究生实践操作能力。

3、各学院于3月20前将《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备案。

附件:专业实践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