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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014-08-2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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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4〕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我校申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本年度申报立项文件精神,本年度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高层次创新、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等工作,具体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围绕研究生教育中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并重的宗旨,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二)关于研究生分类培养的模式研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

(三)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保障体系,改革质量评价标准,逐渐建立起完善的在学培养质量和职业发展质量并重的培养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协同创新模式探索和平台建设,推进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的以及跨学科的联合培养;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责任制,组建专业化教学团队,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

(六)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培养,建设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教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自筹经费项目一般不少于1/3,申报省资助的项目是否可转为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请在申报一览表与申报表中注明。

(三)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四)在今后的结题工作中,除提交结题报告外,一般还应该当同时提交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

三、申报程序

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规定,我校本年度申报限额为9项。校内不限额申报,望各学院总结历年申报经验,结合本年度申报范围进行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择优推荐,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进行省级项目立项申请的推荐。

同时,将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公布本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拟立项名单。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前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相关电子文本报送至研究生处。

五、其他: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的稳步提升,望各单位对已立项项目认真梳理,对即将结题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对未能按时结题项目进行得力督促,我处将在年底进行统一清查。

联系人:郝晓艳

联系电话:82765848

Email:haoxy@ujn.edu.cn

研究生处

2014-8-27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2014年项目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