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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的通知

2014-03-0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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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密切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鼓励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方案

1、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本学期进入专业实践环节。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制定合理的专业实践方案,包括专业实践形式、时间、单位、主要内容等。

2、研究生完成《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表》,于3月10日前交学院秘书处。

3、学院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学院秘书填写《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汇总表》,于3月15日前交研究生处备案。

二、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总结

按照《济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表》的进度安排,201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已经基本结束。

1、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总结,详细汇报实践的地点、时间、实践内容,结合实践中的工作和体会,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纸质版交导师审核打分,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实践总结,维护相关信息。

2、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实事求是地给出专业实践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合格及以上者获专业实践环节12学分。

3、3月15日前,研究生将导师审核后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交学院秘书处。

4、学院秘书汇总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依据导师审核成绩,登陆研究生教育系统,录入结果,于4月1日前,将专业实践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处。(该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数据,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仲倩 电话5947

研究生处

2014.3.4

附件:专业实践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