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各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教学计划制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从本学院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如需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须经本学院申请,研究生处批准。其他特殊情况,学院应提交书面的说明或申请。
2、本学期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必须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2015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选课统计列表中的春学期课程相对应。
3、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模板下载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740
4、教学计划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提交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18日。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