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利用2015年暑假组织安排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参加各类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的组织和要求如下:
1、提交社会实践方案表
各学院应组织导师及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制定社会实践方案(见附件1),并于7月15日前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2、提交社会实践考核表和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认真、及时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2),经实践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将社会实践考核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交给导师,由导师评定成绩,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3、网上维护,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实践环节”中维护社会实践信息,并由导师审核通过。
4、各学院秘书汇总研究生实践考核表及社会实践报告,系统里录入社会实践成绩和社会实践结果,社会实践考核表及社会实践报告学院存档。
5、学院秘书将社会实践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院(该汇总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数据,打印加盖学院公章)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方案表.doc
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doc
附件3:济南大学社会实践报告封皮.doc
研究生院
2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