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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

2015-05-0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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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文),为做好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课程教学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济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网站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881)及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提交的培养计划(复试阶段要求提交),制定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课程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为本学院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如需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学院应在提交的教学计划表职称一栏注明“讲师(博士)”,同时学院应为首次给研究生上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

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本学院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

2、研究生秘书应认真落实2015级研究生(硕士、博士)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是否都可以开课。如个别课程因为选课人数少而不开课,请及早与研究生导师沟通,尽快调整研究生培养计划。

3、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如因授课内容相近而合并开课,学院应提交一份关于合并开课的书面说明。

4、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下载地址: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常用表格下载: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740

5、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5月28日。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