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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6-08-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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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与学术氛围,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参照《济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济大校字[2014]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学成果是指围绕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包括反映研究生教育规律、教育制度、教育评价方法、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在学科建设,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教案、培养内容和培养方法、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标准、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模式改革等方面的创新研究与实践,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

二、成果形式

成果可以是已经鉴定或结题的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已具备结题或鉴定条件的研究项目)、发表的教学理论研究论文、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的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教材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申报人应是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济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

3.跨校合作的成果,济南大学应是第一完成单位;

4.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名;

5.成果应是经过实践检验,表明该成果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的效果和效益,值得推广,成果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6.已参评过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如该成果确有新的突破性进展,申报时则应加以详细说明。

四、申报材料

1.《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打印版一式2份,提供电子版);

2.《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版1份,提供电子版);

3.成果支撑材料(1份,单独装订):

(1)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成果鉴定证书或项目结题证书;

(2)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相关论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3)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声像材料、相关电子文档等。

五、 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学院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定研究生教学成果的等级;

4.获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布。

六、奖励办法

1.按申报成果在实践效果、理论水平、推广价值三方面的水平与成绩,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

2.学校根据《济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为获奖成果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七、说明: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培养单位限推1-2项;

2.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申报条件参照本通知执行,限报2-3项;

3.申报人及培养单位请按时填报材料,逾期不交材料者将不予受理。联系人:仲倩,电话6946,邮箱chm_zhongq@ujn.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