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编制《济南大学2015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为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要求已招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如下信息:
1、本单位研究生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方式的课程及案例名称统计。
2、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及改革案例。
具体要求:
1、案例教学情况如实统计。
2、培养特色应简洁、凝炼,并进行必要阐释。
3、改革案例1-2个,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4、相关信息须于2016年4月15日12时前发送至yjs_zhongq@ujn.edu.cn。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