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文)及济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网站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881 ),请学院秘书根据“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系统”中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选课统计”(可以根据学期导出选课信息),制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为本学院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如需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学院应在提交的教学计划表职称一栏注明“讲师(博士)”,同时学院应为首次给研究生上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
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本学院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
2.研究生秘书应认真核对系统中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所选的课程是否都开课。
3.部分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时,应根据各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单独开设课程,如因授课内容相近而合并开课,学院应提交一份关于合并开课的书面说明。
4.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下载地址: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常用表格下载: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740
5.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4日。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