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求严格执行《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到各学科、领域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参照各学科领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各学院自行制定的开题及中期检查相关办法。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自2017年开始,研究生院将加强对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规范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流程。招生人数比较多的学院,各开题及中期检查小组安排的时间应相对集中,成绩应合理分布,不应出现成绩过高且过于集中的情况。
二年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最迟应在本学期7月14日前完成开题;中期检查工作最迟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为保证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培养单位应将开题或中期检查分组及具体安排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提前一周交研究生院。
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
1. 研究生应认真完成文献综述,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具体见附件。
2.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有资格开题。
3.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要根据开题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整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
4. 学院秘书要同步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开题环节相关的工作。开题报告及评分表、文献综述由研究生秘书整理存档。
5. 各培养单位将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开题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1.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时间一般安排在论文开题一学期之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一学期的时间段内。
2. 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同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 中期检查结束后,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记录中期检查结果,并打印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的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
4. 《济南大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纸质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整理存档。
联系电话:82765947 联系人:王彦珍
研究生院办
2017年6月22日
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doc
济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doc
济南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适用于全日制及在职工程硕士).doc
济南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doc
济南大学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doc
济南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doc
济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doc
济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doc
济南大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2017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