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山东省学位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本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推荐评选范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第一申请人应是2016年8月31日以后具有我校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申报成果应是研究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名义所取得成果,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申报者应为我校在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成果,已获得过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内容及形式
1.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
2.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3.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申报限额
根据省学位办通知,我校各项成果申报均有限额,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限额4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推荐限额2项、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推荐限额3项。
望各培养单位广泛动员、认真甄选,推荐出能够代表最高培养水平的论文或成果,原则上各培养单位每类奖项的推荐指标不超过1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7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1.申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应报送
(1)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1份;
(2)《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一式1份;
(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要求见《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1,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暂不需要)。
2.申报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应报送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1份;
(2)申报人需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提供相关材料,一式1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检索证明;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申报山东省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奖者应报送:
(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一式1份;
(2)根据申报成果的形式不同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一式1份: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3)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4.《推荐人员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4)一式1份;
以上所述的申报材料不需装订,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按照省学位办要求装订,材料电子稿发送至chm_zhongq@ujn.edu.cn。
五、其他
1.涉密论文不得参评;申报的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报送单位负责。
2.请各培养单位及时报送推荐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郝晓艳 仲倩
联系电话: 82765848 89736946
研究生院
2017.6.22
评审表格附件.rar
山东省学位办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