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文)及2017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网站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881 ),请各培养单位秘书根据“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计划选课统计”(2017级所有未开设课程)制定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为本培养单位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如需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各培养单位应在提交的教学计划表职称一栏注明“讲师(博士)”,同时为首次给研究生上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提交书面申请,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本培养单位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
2.研究生秘书应认真核实系统中2017级研究生培养计划所选的课程是否都开课。
3.部分培养单位同时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时,如因授课内容相近而合并开课,学院应提交一份关于合并开课的书面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单独制定。
5.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下载地址: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常用表格下载:链接地址: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740
6.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12月8日。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30日